2016年清明、“五一”节将至,略阳县“四个加强”营造廉洁氛围,确保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纪委成立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任组长,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明、“五一”期间纠正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兼任,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短信和微信等多种媒体向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宣传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自警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三是加强专项检查和暗访。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检查组和2个暗访检查组。专项检查组重点对公款买送节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开展检查,主要通过到县城各大超市、名烟名酒等礼品专卖店核查售卖节礼发票、会计核算报销凭证等,查找公款购买礼品的问题线索并跟踪倒查;通过核查税务机关餐饮发票信息、会计核算报销凭证,查找公款消费的问题线索并跟踪倒查;通过核查旅游景区景点门票销售、接待记录和会计核算报销凭证,查找公款旅游、利用职务便利旅游问题线索并跟踪核查;通过定时定点采集公务用车高速公路通行记录,排查、核实车辆权属和实际用途,核查公车使用问题线索。暗访检查组负责对各镇(街道办)落实市县纪委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公款买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随机核查。对工作部署不周密、不认真,怕得罪人,敷衍了事,存在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县纪委将追究各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单位及牵头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是加强曝光力度。县纪委将对全县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行梳理,在“五一”后公开通报曝光一批。同时,对于省、市、县纪委清明、“五一”期间明察暗访检查和群众举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查实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在此基础上,有计划选择典型问题适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