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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纪委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2016-03-14 20:16 罗丽丹 

 

略阳县纪委监察局严格落实干部包扶责任,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确保实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一是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全县精准扶贫工作会议后,县纪委监察局专题研究,按照“五个一批”标准分类梳理,做到精准、无遗漏。按照县上通知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深入所包扶村组农户走访调查,对贫困户的家庭情况、人口状况、居住条件、耕地面积、健康状况、家庭收入等生活生产现状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做好基本情况收集,并深入分析致贫原因,找准扶贫工作的切入点。

 

二是因户制宜,制定帮扶措施。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尊重群众意愿”和“不脱贫、不脱勾”的原则,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通过政策引导、组织动员、资金扶持、产业扶持等措施,因户制宜,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扶持对象增收脱贫有保障。

 

三是责任到人,确保帮扶成效。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当”主题教育活动,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检查“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扎扎实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在精准识别环节,要求所包扶的镇纪委、各村监委会参与把好贫困户识别关,主动参与贫困户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确保公平公正。县纪委监察局在派驻干部担任第一书记的同时,成立3个组,将所包扶村的142户贫困户责任到人,每人平均包扶7户及以上,进一步在扶贫的对象、内容、目标、措施、考评、责任上体现了精准,确保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发挥职能,助推正风肃纪。县纪委监察局所包扶的两河口镇张家坝村是全县精准扶贫2016年底脱贫示范村,针对包扶时间紧、任务重、项目多、资金量大的实际,做到点面结合,把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解决基层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部门利益至上、与民争利等问题。在帮扶点和基层纪检组织一起研究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监管问题,落实扶贫信息公开、公示监督具体环节,使扶贫开发工作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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