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纪委在全县推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报送工作机制,用“四种形态”运用拧紧监督执纪发条。
推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报送工作机制,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更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一是要求县委常委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时,对分管范围内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纪依规进行“四种形态”处理的情况,进行台账式管理并登记汇总上报;二是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通过上级交办转办、巡察检查、纪律审查、审计监督、群众举报等途径,对涉及的单位党组织或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四种形态”处理的情况,进行登记台账上报。同时,要求全县各镇(街道办)纪委,县直各纪(工)委、纪检组,要对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的情况作好记录、留存印证资料、建立管理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截止目前,全县共建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管理台账1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