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纪委紧盯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重点,主动转工作方式,提出“五个要求”,力求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要求各镇(街道办)、各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委)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对排查和收到的举报线索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线索工作台帐,实行销号管理。二是要求各镇(街道办)纪委采取调阅信访记录、入户调查、谈话了解等形式,逐个村、逐个站所开展大排查,定期了解进度,全程跟踪督办。三是要求本委局坚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分析问题线索,每季度对全县查办案件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每半年召开一次查办案件工作通报会,对工作滞后的镇(办)、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进行点名批评,倒逼主动办案。四是要求采用信访案件限时查办、重大案件直接查办、敏感案件交叉查办等形式传导工作压力,层层组织推进,切实形成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局面。同时将纪律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结合起来,把群众发动起来,对发现的问题从严查处,形成强力震慑。五是要求细化办案工作考核内容、加大查办件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的比重,进一步增加办案工作权重。据统计,今年1-3月份,略阳县纪委共查处案件14起,其中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