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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纪委四举措强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2016-10-10 15:11 刘玮 

为进一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略阳县纪委四举措强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县委牢牢坚持以上率下,完善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强力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县纪委采取硬措施,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实行“双签双述”制度,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三个层面对“两个责任”细化分解,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深入推行县委常委、县纪委常委包抓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和各级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纪实制度,督促县级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并制订了与之相配套的“约谈提醒”“述廉述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四个“办法”,基本形成以两个“责任”为主体、四个“办法”为支撑的责任落实制度建设体系。

三是积极探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月报和台账式管理制度。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统揽,用好“党风廉政建设末位问责”、“一票否决”两个机制,通过抓典型严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地。

四是创新实施镇办和党政重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述廉述责,在“红脸出汗”中压实“两个责任”。每年确定3个镇办党政纪主要负责人、3个部门单位党组、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书面述廉述责,部分“一把手”在县纪委全会上现场述廉述责;通过县纪委委员问询、民主测评等举措压实“两个责任”。

      (略阳县纪委监察局 刘玮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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