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略阳县依照《信访条例》和省信访局《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依据汇编》,全面开展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截止10月份,群众来信来访同比下降了4%,其中来信下降了45.8%,来访下降了5.9%,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率为49.4%。一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信访积案进入了复议、仲裁、纪检监察和诉讼渠道,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的认识正在形成。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同比上升了700%,民事诉讼案件同比上升了44.85%,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上升了166.69%,民商事仲裁案件同比上升了60%,纪检监察案件同比上升了20%,劳动仲裁案件同比上升了100%。 (略阳县信访局 康怀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