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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州街道办纪委“四举措”确保扶贫资金运行安全
2016-12-01 16:03 马志鹏 

今年来,兴州街道办纪委聚焦精准扶贫、突出执纪重点,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四个狠抓,为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保驾护航。

一是狠抓日常教育。坚持从日常抓起,筑牢远离违纪的思想防线。对全体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开展经常性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对上级纪委有关文件和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组织深入学习。特别是对涉及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财政所、扶贫办以及15个村“两委”的重点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确保广大干部做知纪守法的明白人。

二是狠抓重点项目监督。在产业项目扶持、三改两化、危房改造、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使用方面,重点进行关注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精准,不撒“胡椒面”。对下达的扶贫资金来源、分配依据、适用范围、投放对象、投放标准、全部在各村公示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高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管权。

三是狠抓资金使用程序规范。精准程序,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办纪委制定了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在项目的申报、资金分配、项目实施、验收、资金报账和使用管理等各阶段都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做到每一笔扶贫资金都要有一份使用清单。同时,不定期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切实促进问题整改,强化监管意识。

四是狠抓执纪问责。按照专款专用,违纪必究的原则,坚持关口前移,加大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纪监督,建立村级账目记账工作方案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奖惩机制。年底前,还将对15个村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相关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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