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略阳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对2016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信息进行筛查,发现有个别低保人员和“三无”人员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了不让这些特殊人群脱保,经办中心经办人员和相关镇、社区取得联系,上门为个别低保人员和“三无”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使特殊人群及时享受到政策待遇。
据悉,今年以来县社保中心以“两学一做”为锲机,转作风重服务,认真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在全市率先开展居民医保“信息化、系统化”管理试点,并取得成功,极大的方便了城镇居民参保患者医保待遇享受,同时制定详细的征收计划,强化医保基金征收,大力宣传政策,加强经办人员培训,确保我县居民应保尽保.
截止目前,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于9月份结束,全县共有2.2万人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