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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效显著
2017-02-17 11:29 杨利军 

2016年,略阳县纪委监察局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首要任务,通过加强领导、全面摸排、严肃查处等措施推动任务落实。全年查处侵害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91件,17个镇办平均达到3件以上,彻底消除了“零查处”现象,取得了新突破。

加强领导筑保障。该县纪委监察局针对2015年度镇办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存在“零查处”的现象,年初通过召开好“三个会议”,即:县纪委常委会议、全县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落定“两个责任”工作培训会、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处理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等8个专项文件,从线索排查、台账建立、办案协作区调整、纪检干部“上挂下派”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和明确。县委、县纪委对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集中约谈,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抓“两个责任”落实的意识。整合县直纪检干部力量,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分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切实保障各镇办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定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全面摸排找案源。该县纪委监察局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查暗访、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网络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坚持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村民(居民)监督委员会等制度,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在电视台播发监督公告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统一制作“略阳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箱”,在镇办办公场所和群众集中地段悬挂,由镇办纪委书记管理,发现举报件直接上报县纪委批示办理。坚持实行县纪委常委包抓联系点制度,要求县纪委常委每月到包抓联系点开展一次督查,帮助和指导镇办纪委摸排案源线索,规范管理台账,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落实问题线索统一登记、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所有线索由信访室统一登记、批办,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全年共建立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线索台账325条。

严肃查处求突破。为确保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该县纪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定期交流情况,研究分析案件,加强协作配合。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办案协作区等制度,强化办案考核和奖惩,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纪检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使每名纪检监察干部肩上有担子,身上有压力,形成全员办案机制。对委局机关收到的有关反映县直部门及干部违纪问题的举报件,抽调干部组成专项调查组,发现一件,核查一件。对反映镇办干部、村组干部的举报件,由包抓联系点的纪委常委驻到镇村督促指导查办,做到严查快办。2016年,全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9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查办数量较上年同比增长184%,其中,县纪委直接查办15件,党政纪处理15人;镇办纪委查办71件,党政纪处理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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