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纪委高度重视案件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突出四个加强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职能。
一是加强“入口”管理。对信访投诉、群众来访、信件、电子邮箱、电话网络举报等方式受理的案件线索,以及市县主要领导批示件和上级纪委转办件涉及的案件线索,实行信访室专人统一管理,分类登记,根据批办意见和轻重缓急程度,转交相关科室并做好登记工作,迈好纪律审查流程第一步。
二是加强对案件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信访室统一管理,主要领导做到经常过问案件管理工作,听取汇报,掌握情况,把案件管理工作作为纪律审查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统一部署、统一检查。
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办案合力。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做好对外协调,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定期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部门沟通联系,实行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有机整合办案力量和资源,形成办案合力。
四是加强案件统计和综合分析。严格执行案件月报制度,坚持每月按时向上级纪委报送案件数据,上报前由纪检室主任、案管室主任、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零差错。对全县办案情况,坚持每月统计汇总,季度综合分析,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向委局领导反馈纪律审查信息,为决策和指导办案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