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安排,9月3日,略阳县纪委监察局召开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会议决定从9月4日起对横现河街道办、徐家坪镇、硖口驿镇、白水江镇、黑河镇、观音寺镇、仙台坝镇、马蹄湾镇、西淮坝镇等9个市审计局驻略审计组尚未进行专项审计的镇、街道办,参照市上审计工作模式开展一次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
据悉,本次检查共分三个组,每组均有县纪委、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抽调的专业干部组成,检查组将严格以现行的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法规和中、省、市、县脱贫攻坚政策规定和文件会议精神为准绳,重点对扶贫资金是否有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延压闲置、损失浪费、不精不准、程序违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8个方面参照全市脱贫攻坚季度审计标准要求,对2016年以来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对规对标检查。
会上,略阳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荣江强调,9月4日至9月8日专项检查期间,各检查组人员要脱离原工作岗位,严肃认真履行在检查组承担的工作职责;在工作中,检查组人员要严格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专项检查工作纪律,自觉接受被查单位和各方面的监督,每到一个镇(办)都要详细查阅扶贫资金使用研究、验收、划拨等关键环节是否合规,对检查中发现的疑似违纪问题,要严格保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纪检机关案件线索管理规定处置,严禁泄露检查信息,对构成违纪的县纪委将按规定程序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