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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实施“三化”建设全面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2017-09-06 14:31 杨 喆 

今年以来,略阳县委严格按照中省市有关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要求,实施“三化”建设,全面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深化全面从治党、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夯实责任具体化,确保“两个责任”到位。坚持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年初,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分别与全县各镇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县直部门党组书记签订了“两个责任”清单;各镇办党委和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结合工作实际与班子成员、下属单位、基层站所、村级党组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责任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构建了具体明确、环环相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深入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纪实、“一岗双责”等工作制度,牢牢牵住各级各部门以及“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的“牛鼻子”,确保“两个责任”到位。

监督检查常态化,力促“两个责任”履行。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统揽,严格施行“一票否决”制,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季度点评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健全督查考核机制。积极探索开展巡察工作,建立县委巡察办,成立3个巡察工作组,通过随机抽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首轮3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每季度对全县各镇办、县直部门单位“两个责任”工作落实和“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限期整改销号,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镇办、部门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处理,督促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问责追究严格化,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制度,形成责任分解、监督检查、问责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化、常态化。县纪委对今年一、二季度点评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纪律审查工作滞后的7个镇办党委书记、6个部门单位党组书记、11名县直部门纪检组长实施约谈,对近三年来“零查处”的7个县直部门纪检组实施警示训诫,对10个审计移交问题线索单位进行诫勉谈话,层层传导压力。截至目前,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案源线索192条,立案109件,结案69件。第一种形态运用人数197人,党政纪处分69人,其中,重处分10人,立案查处科级干部7人。通过严肃问责加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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