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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全力打造“阳光低保”
2018-05-18 16:18 侯安清 王文汇 

县民政局严格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采取十项措施,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从源头上杜绝微腐败问题。今年一季度,共为城市低保对象1667户3547人发放低保金529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3565户9901人发放低保金837万元,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严格政策衔接经常化。加强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精准实施兜底保障工作方案》、《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复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对象数据清洗过程中做到“四共同一禁止”的通知》等一系列兜底保障脱贫指导性文件,加强了对全县兜底保障扶贫工作的指导。

严格申报程序规范化,动态管理制度化。坚持“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镇(办)审核、民政审批”工作程序,实行县、镇、村三级联动管理模式。落实“三级调查、三级评议、三榜公示、三级监督”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低保民主听证制、办结制和回函答复制。实行“月查、季核、年审”三项制度,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变化情况,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升有降。

严格资金发放社会化,监督多元化。县、镇(办)均设立低保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户专用。通过金融网点代发低保金,堵塞监管漏洞。实行“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五监督。同时在全县145个行政村和20个社区居委会聘用182名民政义务监督员,对低保全程跟踪监督,问责问效,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低保“公开、公平、公正”。设立公示栏165个。举报电话17个、举报箱17个。投诉一件,查处一件,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格低保政策公开化,培训经常化。通过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将低保政策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保障标准公开,全力打造“阳光低保”。印制《兜底保障政策宣传册》、《兜底脱贫社会救助政策一览通》并及时下发到镇(办)、村及群众手中。召开各镇(办)民政工作人员参加的兜底保障政策培训会,从源头上筑牢低保安全屏障。

严格低保档案管理信息化,服务承诺制。规范县、镇(办)、村三级档案管理模式标准化,实行“一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袋”,全县统一低保申请表格和收入取证模式。为17个镇(办)配备了低保专用微机,县、镇(办)两级联网,信息共享,形成了上下一体,快速便捷的信息网络。全面推行民政干部服务承诺制度和低保对象诚信承诺制度,切实维护低保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严保低保责任追究制。实行“谁评议、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将责任落实到评议、审批等每一个环节,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奖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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