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8年五一期间廉洁自律
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县级机关党组(党委),县委各部门、直属机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党组,县群团党组织,驻略单位党组织:
2018年“五一”将至,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过一个欢乐、节俭、祥和、安定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全县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深入领会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要坚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为重点,紧密结合传统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学习纪律规定,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自警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各镇、街道办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作风建设纪律规定情况的日常监管,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一桌餐”宴请、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相关企业,务必把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要求落到实处。
三、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纠正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通知》所列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规定,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案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
对省市县纪委监委节日期间明察暗访检查和群众举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县纪委监委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查实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中共略阳县纪委 略阳县监察委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