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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
2018-08-27 16:32 周立波 

省市纪委《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议,认真学习市纪委《实施方案》精神,研究制定我县专项治理具体措施,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监督执纪问责重要内容,不断强化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

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县纪委随即印发我县《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纪检监察组,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荣江同志担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委机关相关部室负责人。纪检监察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调查问责工作,在监督检查上形成合力,在执纪审查调查上形成震慑,强力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县纪委、县监察委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监督执纪问责与省市五项重点专项工作紧密结合,坚持落实专项治理周报制度,查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积极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衔接,互通信息,掌握收集问题线索,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移送处理。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有奖举报机制,对举报查实的问题线索将给予一定奖励。专项整改启动后,8月23日,县纪委在县政府门网站、嘉陵清风网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5起,党政纪处分2人。

再添措施,倒逼整改。针对一些重点行业、关键岗位监督不够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查处的问题线索偏少,追责力度不够等问题。县纪委、县监察委将进一步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加强线索管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对破坏营商环境、违反“十条禁令”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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