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略阳县纪委监委机关多措并举将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抓紧抓实。
一是把学习新《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充分认识新《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条例》修订的核心要义,尤其注重对新《条例》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26条各项禁止性规定的学习,把握各项要求,自觉规范言行,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是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自行购买新《条例》,做到科级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册,各镇办、部门、党支部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将学习《条例》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深悟透、融汇贯通,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坚定性,确保《条例》学习入脑入心,真正落实到行动之中。
三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邀请领导和专家访谈等形式,加大学习贯彻新《条例》的新闻宣传力度,推动《条例》学习不断深入。县纪委监察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邀请上级部门专家对新《条例》作专题辅导,逐条逐款对新《条例》进行解释,并使用大量鲜活的警示教育案例加深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是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严格执行新《条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加强纪律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县纪委监察委机关成立督察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学习贯彻新《条例》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依据之一。县委巡察办将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确保新《条例》落地深根,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