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略阳县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精神,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三个结合”要求,紧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坚持挺纪在前,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制定下发《关于严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律的通知》,调整充实略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禁毒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各级任务责任,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凝聚起强大合力,为全县打赢扫黑除恶站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线索摸排。通过在“嘉陵清风”网站、公众号公布举报信息等方式,多措并举,广开渠道,做深做实线索收集、管理、核查。县纪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制定《略阳县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反馈办法》,规范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及时沟通反馈,加快信息共享。强化信访举报受理,梳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建立全县上级交办、本级职能部门移送、本级受理、镇办上报四个方面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台账,由专人负责、动态更新。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对相关问题线索及时进行专题分析,组织全面核查,确保问题线索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
强化追责问责。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不力、疏于监管、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倒查党委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坚决进行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县纪检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3件18人,党政纪处分16人,从严追责问责,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深挖彻查问题线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完善机制促进以案治本,不断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