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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及时开展巡察整改督导检查工作
2019-05-05 16:00 丁文华 

为有效推动政治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根据《略阳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督导检查办法(试行)》规定,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原县委巡察组从2019年4月11日起,对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四轮已开展常规政治巡察和县区扶贫领域专项交叉巡察的15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督导检查。

按照今年县委政治巡察工作统一安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并抽调原县委巡察组36名巡察干部,共组成七个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计划集中利用15天时间,对去年县委第三轮、四轮已开展常规政治巡察和交叉专项巡察的6个镇办党委、9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全面开展一次巡察整改情况集中督导检查工作,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检验全县政治巡察工作所取得的实际效果,充分彰显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深入推进略阳县政治巡察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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