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略阳纪委监察委:红脸出汗筑牢“第一道防线”
2019-03-27 09:19 张玮 县纪委

“你在联村期间工作兢兢业业,大家有目共睹,组织是认可你的,但你联系的村脱贫攻坚效果不明显,危房改造工作进展缓慢,你作为联村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久前,略阳县纪委和该县某镇一领导干部在“同志式谈话室”进行了一次紧张而严肃的谈话。此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反馈该镇危房改造工作进展缓慢,该同志联系的村问题突出。经调查核实,该干部在联村工作期间,领导不力,工作方法单一,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足致使该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缓慢。谈话结束后,该干部诚恳地说道,“感谢组织及时提醒,要不然我就犯大错了。”

这次谈话,对于该干部应该是人生中非常难忘的一次经历,但对略阳县纪委来说,开展这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谈话提醒却已成为常态。这是该县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略阳县纪委坚持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秉持从小处着眼、细节入手的执纪理念,有针对性地采取约谈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对象、情形及措施等方面进行规范,理顺工作流程,理清职责权限,不断提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娴熟度,使抓早抓小的实现路径更加规范具体。同时,该县还认真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加大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整改方案及措施等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据统计,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及监察对象364人次,“第一种形态”为176人次,占比48.7%,努力实现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不断增强。

“落实好‘四种形态’,关键是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要把精力集中在‘第一道防线’上,坚持关口前移、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县纪委一负责人表示。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