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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纪委推动“三项机制”落地生根
2018-08-14 11:16 杨利军 杨喆 

今年以来,略阳县纪委坚持把落实“三项机制”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学习宣传、精准实践运用,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担责、奋发进取,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奋力追赶超越、加快“三个略阳”建设提供保障。

加强学习宣传,确保学深悟透。该县纪委将“三项机制”实践运用作为抓作风、提干劲、促超越的有力抓手,多措并举强力推动落实。切实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在县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座谈会上先后就“三项机制”实践运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增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的思想认识。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三项机制”实施细则,通过宣传展板、“嘉陵清风”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三项机制”知晓率。县纪委常委会根据“三项机制”规定,每季度对符合容错纠错的纪律审查案件进行研判,及时运用,力争做到用好用对用足政策。

健全工作机制,发挥保障作用。结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该县纪委及时调整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委机关“三项机制”的组织实施。印发了《略阳县纪委监委“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把“三项机制”实践运用与党风廉政建设、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脱贫攻坚和五项重点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修订完善《县纪委机关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部室和个人的岗位目标考核内容进行量化分解,对机关干部加班、值班实行登记制度,落实节假日值班、加班考核考评奖补措施,推进机关工作平衡发展,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形成了争先恐后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

精准实践运用,推动落地生根。充分用活鼓励激励机制。今年以来,该县纪委根据2017年机关干部业务工作、脱贫攻坚等工作推进情况,推荐市纪委表彰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2名,推荐全县道德模范参选人选2名,推荐全县创卫先进个人1人,向组织推荐平级重用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人选3人、副科级干部人选2人,推荐人选上半年经县委研究,全部给予选拔使用,进一步激发了机关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注重用好容错纠机制,牢牢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基本原则,坚持把容错纠错机制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相结合,在问题调查结束后及时运用,最大限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今年以来,实施容错纠错3人。正确运用能上能下机制,根据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提出合理化干部调整意见建议,确保县委选人用人客观公正。通过精准实践运用“三项机制”,起到了调动干部、鼓励干部、保护干部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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