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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以“两为主”为抓手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
2018-08-14 09:32 杨利军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发生重大转变,监督范围更加宽广,但跟着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严重制约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需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体制机制上给予支持。

通过结合实际调研分析,主要问题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仍然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基层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把本应由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的常规工作督导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作风建设等专项治理工作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来组织开展,分散了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抓监督执纪的合力;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仍有偏差,嘴上说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但在具体工作中不仅不支持,有些时侯反而起阻碍作用。譬如:基层纪委监委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一些领导存在“护犊子”情结,总想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支持查处自己分管范围内的人和事;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两为主”机制还未完全落到实处,主要是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系统领导干部理解错识,片面认为纪委监委查办案件要报同级党委同意,忽视“以上级纪委为主”这个关键,导致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调查过程中受制约过多,有些案件难以坚决查办;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主观上有顾虑,有的认为大家在一口锅里吃饭,低头不见抬头见,不愿监督;有的抱着“老好人心态”,唯恐得罪人,不敢甚至不愿监督。等等,这些问题,必须从体制机制予以理顺和加强。

为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增强监督执纪问责效果,中省市纪委结合监察体制改革相继就办案流程、线索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些制定规定,保障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有序衔接、深入开展。建议中省市纪委能从落实“两为主”入手,一是加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强化督导检查、开展政治巡察等手段,以基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为培训重点对象,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自觉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支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二是抓住“以上级纪委为主”这个关键,建议上级纪委切实加强对基层纪委案件线索的管理,指导督促基层纪委在办案中向同级党委通报情况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有关情况,全面接受上级纪委业务指导,确保查办案件落实落细。三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坚决做到“四个服从”,扎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另一方面,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对优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大胆任用,对在一个地方、一个岗位长期任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调整交流,对不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及时清退。同时,要强化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防“灯下黑”,真正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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