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司法局纪检组认真贯彻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四个结合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落实,处理党员干部3人,确保了监督执纪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与党纪法规学习紧密结合。把党纪法规的学习始终列入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重点学习了《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和行政五法;着重开展了警示教育,凡纪委转发的通报案例必学,通过案例通报,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
二是与日常督查检查紧密结合。报请党组成立了督查检查工作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暗访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纪检组专项检查,带班领导定期检查,分管领导随时抽查,主要领导随机抽查,形成了监督检查全覆盖。
三是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领域,成立了督查组,确定了脱贫攻坚督查员和业务工作调研员,制定了工作纪律。一方面督察检查驻村工作组的工作情况;一方面督查包扶干部入户帮扶情况,确保包村扶贫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与实现“追赶超越”目标紧密结合。把“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作为监督执纪的常态,纳入干部承诺重要内容和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方面。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谈,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单位领导谈,股室单位领导与股室单位干部谈,形成了落实第一种形态的责任网络,有力地推动了监督执纪工作的落实,确保了“四种形态”成为监督执纪工作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