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略阳县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坚持运用“四种形态”推动执纪审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行为及时提醒、及时处理,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始终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惩戒和震慑作用持续加大。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80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212件,立案126件,结案90件。党政纪处分91人。其中查处乡科级7件7人,双开1人,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9万元。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诫勉谈话196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39人),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及时批评教育、诫勉督导、谈话函询等方式,早预防、早提醒;运用第二种形态对78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警示教育、组织处理、党政纪轻处分等方式,早发现、早纠正;运用第三种形态对12名严重违纪人员予以党政纪重处分,起到震慑作用;加大运用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的极少数腐败问题及时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